我有点嫉妒,更多的是欣慰。
等我们到新地方稳定下来,就可以给他物色媳妇,谈两年恋爱结婚。
虽然舍不得我哥离开我,但是他不可能永远只属于我。
经过半个月的休养,便到了出院的日子。
这半个月我和我哥看了很多地方,最终选在新城,比傅宴礼选择的地方还要偏僻。
是一个常住人口不多的小镇。
他的腿脚还没有完全恢复,所以乘坐飞机寄行李什么的都是我一手操办。
他说麻烦我了,我说这哪里是麻烦。
飞机落地新城正是下午三点,太阳暖暖地照着一片雪白,微微刺目。
三月中旬,没想到新城这边还有雪。
说起雪,我想起那瓶被我遗忘的初雪。
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个算不算初雪,在我贫瘠的认知里,那是我来川城第一场雪,怎么不算是初雪呢。
我也不是第一次坐飞机,所以对于这些流程大致清楚。
走出机场,我叫的网约车已经在外面等我们有几分钟。
从机场到我们要去的地方,开车要开将近五个小时,还是跑高速路的情况下。
窗外的景色如同快影闪过,我晕车,靠在车窗上,不知不觉睡了过去,再醒来,外面已经天黑,车子还在行驶,地图显示距离目的地还有一个半小时。
“还要睡吗?”
半黑的空间,我哥嗓音干燥,语气里总是带着纵容。
我说:“晚上再睡。”
看我没什么困意,他就叫我教他怎么玩这个智能手机。
他醒来后我就给他买了一台智能机。他一次也没有玩过,好在认识字,打电话拍照这些基础的他还是懂。
他当时拿到手机的时候,左看右瞧,最后说了一句:“睡了三年,没想到世界已经更新到我跟不上。”
我对他说:“才三年,不会跟不上。”
一路闲聊着,司机也加入话题,氛围还算是融洽。
到了小镇上,把钱付给司机。他挺热情,帮着我把东西搬到酒店才离开。
第二天一大早,我们就出去找房子,走了几家,遇到个还算满意的。
一套三层小平房。
一楼以前应该是开超市的,还没有拆卸,二三楼是休息的地方。
我跟我哥商量了一下,准备把整套房租下来做点小生意,开个便利店就不错。
这边物价低,我们一路看过来,便利店算不上饱和,而且不完善。
来到这里的第三天。
卫生打扫到收尾,手机响起来,我跟对方聊了几句挂断电话,然后对我哥说:“元宝到了,我去接元宝。”
“行,路上注意安全。”
我骑着小电驴,几分钟就到了快递地点,取到元宝,它一看见我,黯淡无光的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,让我禁不住逗了它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