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双方都是斗兽的温德尔,似乎天生就有着残暴嗜血的基因。站上斗兽场的他经常会走神,把剩下的事全部交给本能。
经常,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,对面斗兽场蒙养的野兽血迹斑斑地被他踩在脚下,不知生死。
雷鸣般的掌声在遥远的观众席上响起,伴随着人们的嘶吼助威,他看清了不远处,养育他长大的同伴看向他时恐惧而忌惮的目光。
自此,温德尔愈发麻木。
直到有一天,斗兽场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。
无处可去的温德尔被一个男人买下。他被赞天赋异禀,不用怎么训练就成为了男人手下最出色的杀手,为他排除异己。
男人位高权重,慷慨地给了温德尔最好的待遇,黄金白银数不胜数,并且承诺温德尔,他不再需要和同为兽人的同类相互厮杀。
这次,他杀的都是人类。
可温德尔感受不到丝毫报复的快乐。几年间,每次夜晚闭上眼,他的眼前只有一片鲜红,流淌过一条滔滔不绝的血河。
当男人终于达到他想要的位置,温德尔在完成某次任务后逃走了,再也没有回去过。他回到当初斗兽场所在的地区,那里早已经被夷为平地,变成了拥挤不堪的集市。
他摆了个小摊,卖蔬菜。
日子平静下来,他开始上网,本来是想看看老东家的情况,却无意间迷上了纯爱小说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虫族、abo、只有兽人的世界……种种设定,他如数家珍。
“咚、咚咚。”
“雄主,您在房间里吗?”
随着房门被敲响,温德尔才挣扎着从梦境醒来,嘴角还挂着一丝回味的微笑——他又在梦里重温了上辈子最喜欢的几本小说。
但清醒过来之后,温德尔意识到自己目前的处境,笑容垮了下来。
不仅不纯爱,罪无可赦的虫渣都算是说轻了。
叹了口气,温德尔翻身起床去开门,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亚雌。手里拿着一套样式精美、花纹繁复的长款礼服。面料柔顺光滑,色彩鲜艳,一看就造价不菲。
雌虫很眼熟,就是载他去惩戒所的亚雌。温德尔记得他好像叫迪伦李。
迪伦李看到时明显一愣:“雄主,您怎么穿着去年的款式。快脱下来把这身换上,不然怎么展现您骄奢淫逸的作风?”
温德尔:?
这雌虫……挺会说话啊。
偏偏迪伦李表情真诚、语气恭顺,温德尔竟然一时无法分辨他说这话到底是因为语文成绩不好,还是在虫族语言里,“骄奢淫逸”其实是褒义词。
还好不是原本的“加勒德亚·里昂”听到这句话,不然面前的亚雌恐怕活不过一天。、
不过……
温德尔接过迪伦李手中的华丽礼服,恳切地说:“你说得对。”
反正骂的也不是他,多骂,爱听。